关于2016年节后复工期间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3-31 13:45 信息来源: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访问次数:8757 字体大小:

阜重建管〔2016〕37号

局各科室,各施工、监理单位:

  3月24日,我局组织对在建工程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道路桥梁工程

(一)颍上南路(一道河路—淮河路)

项目经理在岗(阜阳建工集团),总监在岗(合肥工大建设监理公司),总监代表在岗,监理2人在岗,施工工人6人,机械15台。

(二)东环路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在岗(中铁八局集团公司),总监及监理15人全部在岗(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施工工人260人,机械46台。

(三)向阳南路南延(颍河路—颍河大桥)

项目经理在岗(合肥城建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总监在岗(天津港保税区中天建设咨询管理公司),现场监理4人,施工工人58人,机械14台。

(四)向阳路颍河大桥工程

项目经理仍未到岗(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公司),项目技术员在岗,总监请假,现场监理11人在岗(江苏华宁监理咨询公司),施工工人130人,机械20台。

二、园林绿化工程

(一)七渔河绿化工程(人民路—一道河路)

项目经理不在岗(杭州凌飞环境绿化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安全员在岗,总监在岗(河北方舟监理公司),总监代表1人及监理2人在岗,施工工人67人,机械4台。

(二)七渔河土建增加工程

项目经理不在岗(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在岗2人,总监不在(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3人在岗,施工工人40人,机械1台。

(三)七渔河灯光工程

处于半停工状态,项目经理不在(龙腾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有值班人员。

(四)阜临路绿化工程(西城河—鹿祠街)

项目经理不在岗(江西卓茵园林公司),技术员1人在岗,总监请假(武汉宏宇监理公司),监理1人在岗,施工工人38人,机械5台。

(五)颍河风景带东段河滨路工程(阜裕大桥—京九铁路、和谐路、颍河西路行道树)

项目经理不在岗(湖南世纪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员在岗2人,总监在岗(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公司),施工工人130人,机械3台。

(六)青颍公园北门绿化工程

项目经理在岗(合肥盛宝隆园林公司),总监在岗,监理2人在岗(英泰克监理公司),施工工人4人。

(七)南京路绿化改造工程(淮河路—南京路泉河大桥)

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在岗(华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总监不在岗(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总监代表1人在岗,施工工人58人,机械4台。

三、公益事业工程

市河东粮库

项目经理不在,其他管理人员全部在岗(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总监及监理3人在岗(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施工人员110人,机械2台。

  根据督查情况,依照招标合同约定,决定对项目经理、总监未到岗的相关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具体为: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公司50000元,2.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1000元,3.华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00元,4.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1000元,5.浙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000元,6.杭州凌飞环境绿化公司3000元,7.江西卓茵园林公司1000元,8.湖南世纪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000元,9.安徽华力建设集团3000元。上述被罚单位项目经理、总监必须立即到岗履职,并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违约金缴纳至我局财务科,否则我局将根据合同约定作进一步处罚。

阜重建管〔2016〕21号

各施工、监理企业,局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工程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阜重建管〔2016〕12号)要求,我局于3月2日—8日对局属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重点检查了向阳路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东环路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向阳南路(颍河东路—和谐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七渔河东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城泉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等市政工程项目,青颍公园北门绿化工程、阜临路(西城墙—鹿祠街)绿化工程、颍河风景带(阜裕大桥—向阳路)等园林项目,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市河东粮库35000吨储备粮库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等公益项目。

  各项目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进行了排查,并上报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材料,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部位,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促进了各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及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1.部分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不能到岗履职,项目总监不在岗,主要专业监理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如向阳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向阳南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等项目经理不在岗。

2.部分项目经理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有的项目经理请假未经科室和局分管领导批准。

(二)实体检查及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现场标识、标牌和警标标志较少,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不浓,不能展现企业管理文化等;同时,现场材料堆放无序,主要材料无标牌。如向阳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城泉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

2.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多,尘土飞扬。如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颍上南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配戴胸牌、不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工人不戴安全帽的现象仍然存在。如颍上南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阜临路道路绿化工程等。

4.实体施工质量不精细,成品保护观感质量差。如阜临路道路绿化工程、青颍公园北门绿化工程等挡土墙施工、铺装施工观感质量差。

5.重点部位安全防护有待加强。钢筋、模板加工区无防护棚;施工临时用电三级防护不到位,电线电缆乱拖乱放;洞口平台、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等。

(三)内业资料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报送或未按时报送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材料。如阜临路道路绿化工程、青颍公园北门绿化工程等。

2.原材料台账、试验台账不完善。各项目不同程度存在着材料报验不及时,相关试验报告回复不及时,资料归档滞后,与实体不同步的问题。

3.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巡查记录、监理技术交底不健全,监理通知不闭合,监理平行检验记录不健全。同时,部分项目未形成监理例会制度,总监不参加例会。

(四)施工进度方面

  各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征迁制约工程实施进度的问题,需协调属地政府给予解决。同时,在具备施工面的区段,部分施工单位人员、材料、机械投入不足,施工进度迟缓,如阜临路(西城墙—鹿祠街)绿化工程,一职高大门西侧具备施工条件,但施工进度迟缓。

三、问题处理办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施工、监理企业立即组织全面检查整改,我局将对整改回复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同时加大对有突出问题项目的巡查力度,并对相关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本次检查问题突出的单位,我局将约谈向阳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阜临路(西城墙—鹿祠街)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四、工作要求

1.有关施工、监理企业应立即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经相关项目责任人复查确认后,由监理单位审核签字认可,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我局安全质量科。

2.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点的安全防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施工单位应认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工作,通过各类宣传手段和教育方式,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3.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切实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合同,加强现场管理,完善内业资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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