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17:32 信息来源: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访问次数:9810 字体大小:

 

 

阜重建管党〔2017〕17号

 

关于修订印发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各党小组:

为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为全局各项工作提供良好氛围和充分保障,经局党支部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党建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抄送:市直机关工委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和党员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从制度上规范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我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要在上级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和保证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局支部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党建工作活动经费,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切实加强领导。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贯彻执行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党小组组长为小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要认真组织好党员组织生活、教育活动及管理工作。

五、党支部要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六、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七、党支部要加强对本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本身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八、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或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开展年度述职评议工作,支部委员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十、党员领导干部因责任心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单位本部门或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十一、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敷衍塞责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十二、党小组在年度工作中,所管辖的党员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责任人不得参与先进个人的评比。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每年每位班子成员至少上1次党课。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安排召开。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至二个实际问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及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

二、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当年度年底前结合年度考核按计划进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四、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准备工作。

五、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六、民主评议后,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优秀党员不超过20%;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习近平重要讲话思想、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党小组集体学习,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支部每季度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支部统一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每月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各方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指导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支部副书记工作职责

 

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的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

一、协助负责召集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重大问题提到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

四、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一、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和落实党组织生活计划,开展正常的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按照“重在培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积极发展”的原则,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

三、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他们的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创造条件向党组织靠拢。

四、指导党支部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帮助考察工作,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五、认真落实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努力提高党组织活动的成效。

六、定期组织好党内的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党内的评先选优工作。

七、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做好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等工作。

 

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党纪的建设,向党员进行党性、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对本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调查了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认真做好党内纪律监督,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的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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