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处管在建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阜重建管〔2020〕12号
关于做好处管在建项目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处各科室,处管在建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 PPP项目管理公司:
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结合我处实际,现就做好全处在建项目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项目立即成立疫情防控应急组织
各项目立即成立以项目主要负责人为首的疫情防控应急组织,统一协调安排部署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防控物资配备齐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格做好在建项目现场的疫情防控及复工准备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于疫情期间生产复工的具体要求。2020年2月9日24时前,项目不得复工,所有外地人员在复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如返回必须主动向居住社区及我处报告,并自觉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要求。2月9日后是否复工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各项目施工人员回阜前,需统一提前向我处报告。复工前一律采用网上办公工或电话联系,应制定复工计划,内容包括现场疫情防控措施,人员配备计划等。不得使用疫区返工人员,与疫区有密切接触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人员。复工计划经我处批准后方可复工。
三、严格责任落实
各项目施工单位、PPP项目管理公司在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中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担负监理责任,项目办与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督查,切实履行起监督责任。
四、严格项目疫情隐患排查
各项目立即开展排查,对现场外出离阜的人员、从武汉及周边地区返回的人员、密切接触武汉及周边疫区的人员、在岗人员及亲属存在体温发热异常的情况开展全面摸排,摸排情况按时向处安质科报告。如无问题应零报告。
自2月5日起,各业务科室每天下午4点前将本科室人员摸排情况(附件1、2)报送至处安质科,值班人员要将当日摸排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市重点工程处在建项目在岗人员外出情况摸排登记表
项目名称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性别 | 年龄 | 现住址 | 外出地点 | 外出时间 | 返回时间 | 是否有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 是否上报社区 | 是否就诊 | 人员留观方式 |
项目办主任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2:
市重点工程处在建项目在岗人员与武汉市及周边地区亲友接触
情况摸排表
项目名称 | 姓名 | 接触亲友姓名 (及出发地点) | 与本人 关系 | 联系方式 | 性别 | 年龄 | 现住址(办事处/乡镇、小区/村、自然庄/栋、门牌号) | 亲友 返乡 时间 | 本人与亲友接触时间 | 是否有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 是否上报社区 | 是否就诊 | 人员留观方式 |
项目办主任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抄送: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