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本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为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现向各科室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6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yzdjbgs@163.com;
二、通过寄件等方式将书面意见送至: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356号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室收(电话:0558-2660999)。
附件:《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