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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提升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工作流程,切实防范风险和控制投资,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试行)。请于2020年3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yzdjbgs@163.com;
二、通过寄件等方式将书面意见送至: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356号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室收(电话:0558-2660999)。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