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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232000/201601-00004 信息分类: 施工有关信息
发布机构: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成文日期: 2015-12-2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5-12-25
标       题: 关于“阜阳市二道河(林颍路-颍州南路)治理工程施工(二道河景观及污水截流工程)”的答疑 信息来源: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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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二道河(林颍路-颍州南路)治理工程施工(二道河景观及污水截流工程)”的答疑

发布时间:2015-12-25 13:18 字体大小: [ ]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二道河(林颍路-颍州南路)治理工程施工(二道河景观及污水截流工程)

二、项目编号: FZGY-GCSZ20150162

三、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12月3日 

四、答疑内容:

 

1、桥梁图纸、苗木表,均打不开,显示图形无效,请贵司核实,是否上传不全导致图纸错误?

答:详见附件。

2、土建清单中A、B、C区三区共同项目中的小品在总平图中如何体现、是否有详图或示意图?

答:详见每个分区平面索引图。

3、C区条形坐凳详图压顶注明为600*300*60,而标注宽度为500,以何为准?

答:文字标注有误,应为600*500*60黄锈石荔枝面。

4、图纸与清单工程量不符时以何为准?清单是否可自行补充?

答:按招标文件第10页第10.3条执行。

    根据招标文件第16页3.7.8条要求,清单不可以自行补充。

5、商务标评审中要求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任一项不得为零,规费中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任一项不得为零。但如果计费基价不是按“人工费+机械费”来计算,任意降低计费基价,是否废标?

  答: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取费基数应于分部分项清单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规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取费基数应于分部分项清单、措施费清单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16 年1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一室。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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