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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0L98422/202103-0003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成文日期: 2021-03-24
文       号: 阜重建管〔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03-24
标       题: 关于印发《重点工程委托代建协议(范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 计划科
关  键 词: 代建 浏览次数: 16634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重点工程委托代建协议(范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10:18 字体大小: [ ]


 

 

 

 

 

阜重建管〔2021〕13

 

 

 

关于印发《重点工程委托代建协议(范本)》的通知

 

处各科室:

    现将《重点工程委托代建协议(范本)》印发你们,请结合工程实际,签订代建协议。

 

    附件:《重点工程委托代建协议(范本)》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1年3月9日

 

 

 

 

 

 

 

重点工程委托代建协议范本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制


项目代建协议

 

协议编号: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乙方):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更好的实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批示等要求,              项目委托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实施代建,对项目施工期间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按照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项目。

2.项目总投资:约                    万元。

    3.项目概况:                            

    第二条 代建管理内容

    1.代建内容:项目施工阶段管理和移交。即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管理和控制,以及竣工验收和移交等。不包括项目建设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可研、规划手续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地灾评估、土地手续、资金保障、施工环境协调等),以及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甲方使用后的其他事项。如有涉密项目内容由甲方自行委托实施,乙方配合。

    2.代建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实施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暖通、道排绿化、强电、智能化、给水及附属工程等。燃气工程不在代建范围内,用地规划范围外的供水、供电、用气、排水等接入管线及开通开户由甲方负责,不在乙方代建范围。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工作(委托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

1)、□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实施,甲方负责提供建设资金落实证明招标过程中的答疑、质疑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回复处理。中标通知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发。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由甲方自行委托实施,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答疑回复、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其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招标前应征求乙方意见,以符合后期项目实施,便于项目管理。招标完成后相关资料交由乙方进行施工过程的管理。

    4.由甲、乙双方共同招标的项目,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甲方作为建设单位(甲方),乙方作为代建单位(丙方)进行签订。

5.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负责联系、处理与委托项目建设管理有关的事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6.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承担委托建设管理业务。

7.其他:甲方办公设施、家具、办公材料、办公设备仪器等内容,不在项目代建范围之内。

第三条 代建期限

    1.自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及图审合格证等各项前期手续,以及政府批准的项目代建的会议纪要、批示等政府文件后双方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止。

    2.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将工程实体现场移交给甲方。乙方应60日内完成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逾期接收或实际投入使用的视为自动移交。甲方负责项目质保期内施工合同履约事宜,乙方积极配合。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工程立项、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消防和人防审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项目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前期手续,并缴纳由此涉及到的各项费用。在代建协议签订时将自立项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全部基建手续原件移交给乙方。

2.一次性提供各专业完整的施工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图纸审查合格证(包含建设工程、人防、消防)、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书面承诺图纸的准确性、完善性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性。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完成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出具的各种文件等相关事宜。

4.配合乙方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签订工程合同,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人防监督、工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5.负责落实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预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按照乙方审核签批的工程进度款报表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承担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审计费用。

6.施工中甲方单独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甲方按照市政府相关投资和变更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变更审批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7.协调自行招标的勘察、设计、燃气、涉密等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乙方的项目建设工作。

8.参与乙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或甲方实际投入使用即视为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于设计图纸缺陷等甲方原因,造成项目的使用功能不完善和影响项目正常验收的,由甲方负责解决。

9.负责项目质保期内施工合同履约事宜,乙方积极配合。

    10.负责处理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投诉等问题。

11.负责处理施工期间设计、勘察等单位的不履约行为。

12.对乙方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积极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协助甲方签订工程合同(指甲乙双方共同招标的项目,在工程合同中作为丙方即代建方)。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人防监督、工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组织项目实施及管理,加强与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单位制定的各类规定,以及工程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做好代建工程内容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各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事宜,处理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进度的违约事宜。

4.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审核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及时报送甲方审核拨付。

5.负责施工期间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6.施工期间除甲方提出的变更意向外,由乙方牵头对变更的必要性及变更费用组织审查,并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投资和变更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变更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

7.协助甲方处理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投诉等事宜。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作,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档案。

9.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10.在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11.协助甲方处理质保期内的工程保修问题。

12.积极协助甲方沟通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第六条 在委托建设管理过程中,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内容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可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九条 工程进度款原则上为乙方审签完成报送至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款支付,如超时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建设;如因资金落实困难长时间(原则为3个月以上)无法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乙方有权终止代建协议,由甲方自行处理后续事宜。

第四章 争议解决

第十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协议作为协议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是双方平等公平,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建设工程移交资料清单汇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1:

              建设工程资料移交表

一、

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3、

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




4、

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批示




二、

建设用地、规划、拆迁文件




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

勘测定界图




3、

省政府批复、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4、

建设用地批准书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6、

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8、

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如有)














三、

测绘、勘察、设计文件




1、

地形测绘成果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




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3、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如有)




4、

方案文本、总体效果图、初设文本(电子版和纸质版)、初设批复、工程设计概算




5、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6、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勘察中标通知书、设计中标通知书




7、

人防、环保、消防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8、

环评批复




9、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0、

图审合格证(如有,含人防、消防)




11、

已加盖图审合格章的全套施工图七套(同版本CAD图纸及PDF图纸)




资金落实证明(财政局出具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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