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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0L98422/202311-0002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成文日期: 2023-11-24
文       号: 阜重建管〔2023〕85号 发布日期: 2023-11-24
政策咨询机关: 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2660999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关  键 词: 通知 浏览次数: 872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15:25 字体大小: [ ]


阜重建管〔202385

 

处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责任,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现将《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3年11月24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档案工作责任制的

通知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统筹我处档案工作。

二、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处职工和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

(二)加强对处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处整体发展规划,并列入领导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三)关心档案工作的建设和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与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本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三、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处机关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处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以及有关资料,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三)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报送档案基本情况统计年报。

)指导机关各科室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六)对档案库房应做到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高温、防光、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确保档案安全。坚持对库房进行温湿度记录,仔细填写温湿度登记簿,做好分析,不断改善库房环境,对已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要进行修复或复制并及时报告,对重点档案更有效地加以保护。

)办理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收集和整理本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保证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

(三)将本科室档案按统一规定时间和归档范围移送处档案库房保管,并将著录目录报送处办公室备案。业务资料由各科室自行保管。

(四)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档案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并规范做好本科室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附件:阜重建管〔2023〕85号档案工作责任制.doc [355.5 KB]
附件:阜重建管〔2023〕85号档案工作责任制.pdf [68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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