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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生成日期: 2021-01-25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1-25
名       称: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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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 效 性:   /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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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市重点工程处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门户网站(http://szdgcc.fy.gov.cn/)“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356号,邮编:236000,联系电话:0558-2660999,电子邮箱:fyzd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重点工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阜阳市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任务分解》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城建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形式和渠道,切实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 

图片1.png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市重点工程处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政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6条。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围绕我处重点工程工作任务,着重公开有关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信息、竣工信息及招投标信息,发布信息101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围绕重点工程,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全年主动公开各类解读稿件17条;三是加强新闻发布。按照新闻发布会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市本级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四是积极回应。通过主动公开和互动公开积极回应涉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回应关切信息70条,其中主动回应信息34;五是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围绕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定期公开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主动公开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6月,我处根据工作实际,印发《市重点工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任务分解表》,将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同志履行本科室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审查程序,明确科室信息员。

突出规范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审批制度,做到网站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层层审批,严格把关,避免出现信息发布失泄密问题。不断完善各类公开信息的保密性、规范性。及时更新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构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网站建设管理。2020年,市重点工程处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0余条,完成网站网安备案、工信备案及标识码申请。坚持以公开政务、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内容集中、重点突出、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大力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加大市重点工程处信息公开量,调整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2.保障政务新媒体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和维护。2020年,通过微信公众号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发布信息39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处领导高度重视网站、新媒体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加强队伍建设。我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明确在办公室,由办公室明确1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市重点工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任务分解表》,建立提醒制度,处办公室实行每月各科室报送政务信息的提醒制度,并将科室报送信息量纳入科室考评,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以文字公开为主,不够生动形象;二是主动公开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掌握图片、视频基础制作能力,多样化拓展公开形式;二是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梳理政府信息,提供有效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四是加大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加大更新速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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